闵行出口加工区
园区概况
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工业区内设立出口加工区(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一期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首期2平方公里,于2003年11月正式封关运行。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分为A区和B区,其中A区规划面积33.38平方公里,区内除工业区外还设有面积3平方公里的国家级闵行出口加区,是上海市唯一的一个同时拥有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大型园区。
开发区经过10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了电子与信息产业、现代化生物与医学产业、高新材料产业、输配电设备产业等支柱性产业。截止2003年底,落户开发区的外资企业77家,总投资15.4亿多美元,美国通用电气、德国西格里碳素集团、日本先锋电器、日本松下、日野发动机、日本爱思帝摩擦材料、德国马勒滤清器、德国奥托利夫安全气囊、德国伦福德、希腊普拉斯克塑料公司;中国普天、上海雷允上药业、双菱TCL空调集团、柘中电器集团、浙江慈兴轴承集团等一批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已相继落户开发区。
历史沿革:
1995 年,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前身(上海市奉浦工业区)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被列为上海市市级工业区。
2000 年,上海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并将其列为上海市三大重点工业区。
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工业区内成立面积为 3 平方公里的 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
2004年,通过ISO9001&14001认证
区位优势
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地处南上海滨海新城奉贤区西北端的市级开发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二期规划中,占地3平方公里。四至位置:东至环城西路、西至竹港、南至奉浦大道、北至大叶公路。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先期启动2平方公里。加工区东侧的A4高速公路,向北经奉浦大桥可达市中心、虹桥国际机场和铁路上海站,并与沪杭、沪宁和沪嘉等高速公路相衔接;往南经A30高速公路,东达洋山深水港码头;西通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石化城,上沪杭高速公路直达江浙各地;东进沿A4高速公路经大叶快速公路往东可抵浦东新区和浦东国际机场,以上均不到半小时的路程。
投资环境
空气质量:
开发区北临"黄浦江",南靠"杭州湾"。上海每年有8个月的东南季风,将干净的海风吹入开发区;在冬季的西北风时,因黄浦江水蒸汽的蒸发形成的蒸汽气幕将市区的尘埃挡在江边,开发区得以成为上海内陆部分空气质量最好的地方,降尘量为市中心的十分之一。
地形地貌:
在4000-6000万年的地质形成过程中,开发区及周边地区是上海市的地壳隆起部,形如龟背,开发区得以拥有上海市最高的地面标高,平均标高达4-4.5米,高于上海平均标高1米以上。本区为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形态单一,地势平坦。地基承载:8-10吨/平方米
气候: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
气温:最高37.9.C、最热7月-8月、最低-10.1.C、最冷1月、平均15.5.C
降雨量:年雨日:33.9天、年均雨量:1089.2毫米平均日照时数:1876.6小时日最低气温≤4℃的平均初霜日期为11月14日,平均终霜日期为4月3日,年均有霜日数为141天
台风:历史记载,台风从奉贤两侧金山、南汇有登陆,但风至奉贤,已减弱2-3级,历史上均未造成大灾。
交通网络: 距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46公里
距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29公里
目前两个机场的年旅客吞吐量为 1640万人次,待浦东国际机场 4条跑道全部建成后,上海航空的年客运量将达到近 1亿人次。
距货运上海站40公里(客运、货运)
距叶榭站5公里(货运中转站)
上海是中国华东重要的铁路枢纽,上海有各种铁路专用线近百条。上海铁路将建立以直达快运为主线,南接港澳、北连俄欧、东通海外,西达中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网络
开发区通过多条主干公路与全国公路网连通,交通便利。
距A4高速公路0公里(A4高速公路连接奉浦大桥与市区外环线)
距大叶公路0公里
距A30高速公路5公里(郊区环线)
距沪宁高速公路32公里
距沪杭高速公路18公里
距上海港50公里
上海是中国的国际航运中心,上海港是中国最大的港口,上海港的吞吐量占中国的18%,2000年,上海港首次突破400万标准箱。即将建设的大小洋山深水大港一期工程4年内完成,将建20个标准集装箱码头,年吞吐量为200万标准箱。
优惠政策
入驻条件和相关政策企业入驻条件:可设置出口加工型企业;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相关政策:
1.进口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区内企业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不包括汽车和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入区退税。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出口到区内可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原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简称进区物资)等,视同出口,按出口办理退税。
3.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原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4.出口免税。国家对区内加工后出口的产品免征增值税。
5.出工加工区之间的进出货物免税。加工区与加工区之间产品、原辅料、机器设备等进出货物免税。
6.外汇管理。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外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7.配额许可证。除国家进出口被动配额外,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8.约制政策。区内货物销往区外境内,不按进口料件征税,而按成品照市征税。
选址服务机构简介



我们服务的企业 赠 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要素盘活推进联盟 锦旗
选址机构部份案例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