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工业园区
惠安县惠南工业园区位于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洛阳-秀涂组团东南部,系福建省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基地,由惠安县人民政府直接投资,计划用3-5年时间建成一个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布局合理的系统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生态型工业园区。全区开发面积10000亩,首期开发面积5000亩。目前,惠南工业园区刚刚成立,我们将秉承艰苦创业、锐意进取的精神,本着“小社会、大服务”和“精干、高效、优质”的工作理念,为所有入区企业提供满意的服务。
惠安县惠南工业园区以杏秀公路和通港公路的交叉点为中心,杏秀公路横穿园区,通向秀涂集装箱码头,北端连接324国道和福厦高速公路;通港公路东通斗尾港,西连泉州跨海大桥至国家一类口岸泉州后渚港5000吨散装和集装箱码头。园区距县城15公里,泉州市区20公里,漳泉肖铁路惠安站15公里,后渚港10公里,厦门、福州国际机场100余公里。园区电力充足,有两个110kv输变电站双向供电,水资源有充足保证,由生产能力10万吨/日的惠安县城南自来水厂直接供水;邮政、通讯十分发达,宽带网已全面开通,“惠安信息港”互联网站不断完善。园区所在地是惠安县乡镇企业相对发达的地区,纺织服装、包袋鞋业、石雕石材、五金电子、机械制造、化工建材、食品饮料、包装装璜等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
低廉的投资成本。
综合地价L以低于征地成本出让土地,工业地价每亩9万元人民币(包办50年的土地使用权证,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台湾的1/5—1/10,广东深圳、东莞1/2—1/3。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及投资规模的大小和产业群情况,地价还可酌情优惠。
工资:生产工人每人每日按工作8小时计算,月工资约400元人民币左右。约为台湾的1/10。
电费: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62元人民币。电力贴费每100KV收取3000元。比深圳、东莞等地价格每度低0.35—0.4元。且电力十分充足,无须配备柴油发电机组。
水费:工业用水每立方米约1.70元人民币。
运费:(1)陆路运输:惠安—厦门 20尺货柜1500元人民币/个,40尺货柜1800元人民币/个;惠安——深圳 20尺货柜8500元人民币/个,40尺货柜9000元人民币/个。(2)海运费:泉州(厦门)——香港 20尺货柜200美元/个,40尺货柜350元美元/个;泉州(厦门)——日本 20尺货柜500美元/个,40尺货柜900美元/个。
优质的政府服务。园区办公室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制度,为区内企业无偿代办所有手续,并协调各方关系,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理企业的意见建议。同时,我们将努力为园区内企业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就学等问题,配套金融服务机构。园区内现有小学5所,园区附近有中学4所,医院3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齐全。我们还将集中财力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近期铺设主要交通路网,设立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建设供水、排水、排污管道和车站、停车场、市场、文娱场所等公共设施。我们的服务承诺是:“您只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并与我们签定合同,剩下的我们去做。”
关于加快惠南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加快惠南中心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惠安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惠南工业园区实施如下规定:
一、简化手续
1、属生产性项目,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其建设资金和外部配套条件能自求平衡,且无污染或轻污染的,在县级职限范围内,授权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办审批手续;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审核、报县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2、土地使用权由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依照《土地法》有关规定统一取得。具体项目的土地征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租赁由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办有关手续,由县土地局审核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3、规划设计控制性详规或修建性详规由县建设局审查报有权部门审批,具体项目的定点放样等工作由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筑工程管理由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按现行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初审,并转送建设主管部门批复、发证。
二、地价优惠
1、地价以开发成本价格出让,实行综合出让价。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2、鼓励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及一次性付款项目,地价给予酌情优惠。实际投资数额特别大的项目或工业产业群项目,实行个案优惠。
三、规费优惠
1、土地使用规费按泉州市政府“泉政(1992)综18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县级部门的规费专项用于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电力、排污等费用按下限收取,其中用电贴费可予以减征,由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统一代收后缴交有关职能部门。
3、免收电力增容费、自来水增容费、施工噪声排污费、外来人口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和劳动就业调节费。
四、鼓励措施
1、区内企业三年内新增税收县级部分单列考核,提取50%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授权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用于补助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奖励管理好、投产快、效益高、贡献大的企业。
2、区内的内联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分别享受现行各项相关的优惠政策。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除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其所得税经批准后按15%优惠税率征收,其中经营期10年以上的,其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实行“二免三减半”征收。
3、企业开发的新产品经鉴定被列入国家或省重点科技计划,可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补贴。
4、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工业企业,年新增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给予安排电费峰水期补贴,并给予向上申请电价补贴。
5、获得ISO9000质量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同时获得ISO14000认证、OHSAS18000执业安全卫生管理认证的企业,分别再给予奖励4万元。
6、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并报市政府给予重奖;创省级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8万元;被市确定为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4万元。
五、政策扶持
1、鼓励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融通建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对工业园区企业实行适度倾斜的信贷政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所需银行贷款优先列入县技改信贷规模企业交付土地转让款50%后,其余款项可由企业与银行及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受让土地办理按揭贷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其后期建设资金不足,可申请发行建设融资债券。
2、工业园区内由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具备海关监管条件并出口连续、信誉优良,可向海关申请设立保税工厂或保税仓库。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条件下,可争取报批设立保税仓储区。按照中国入世承诺规定,赋予入区民营企业出口经营权。工业区鼓励开展“三来一补”项目。
3、工业园区内企业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和出境、出国手续。工业园区内企业招聘外地工程技术人员,经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报有关部门审批,其本人和直系亲属户口可优先安排迁入企业所在地乡镇,子女入托、入学给予优先考虑。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立项报批,可享受技术改造资金贴息贷款,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从事技术研究开发,经立项批准,优先安排科技三项经费。
5、投资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可采用还本付息或土地出让综合补偿。
6、县直各有关部门对工业园区的服务一律实行承诺制,未经县政府同意,不得在工业园区企业中进行本级自行组织的检查、评比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区内搞摊派活动。
六、优质服务
1、实行“一个窗口”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制度。为入区项目代办批准证书、环保评价、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税务登记以及各种规费证照的报批手续,并提供规划设计,人员招聘、资产评估、进出口报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2、工业园区将统一规划、建设职工生活服务区,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3、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和区域内群众的关系,定期举行联合办公现场办公,解决企业在投建、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问题,并设立投诉日,及时受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区内重点企业实行县领导挂钩制度,直接关注、解决企业在投建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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