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政府近日发出了《关于贯彻国发〔2006〕3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就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严格土地管理、切实加强土地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区市、各部门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必须纳入年度计划,对擅自突破年度计划的,要加量扣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要高度重视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努力实现“五个衔接、五个落实”,即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计划相衔接;落实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位置、用途、主要规划和建设条件等五项指标。通过科学编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重点保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等用地需求,改变个别地方盲目招商,招商引资项目无地可落、有地难落以至违法落地等现象,逐步实现由“为项目找地”向“按地招项目”的转变。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各区市应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积极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可采取入股分红、留地安置、加强就业培训和纳入城镇就业体系等安置方式,健全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土地管理的重要一环。《通知》要求各区市要切实落实国务院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通知》还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等。
(本报记者 霍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