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从明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将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土地出让收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征收。
通知要求,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通知规范了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
通知还要求,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土地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宋兆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