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卫东) “参照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标准,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力争‘熟地’出让。”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出让,市国土房产局印发相关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2007年我市经营性项目土地供应计划遵循“总量控制、保障重点、确保实施”的原则制定。每批次土地出让计划应按照年度供地计划并结合地块配套情况来实施。 为确保在土地出让后合同的履行,须完善土地出让条件,未达到出让条件的原则上不安排出让。
为了做到供地信息的公开,方案要求全年土地供应计划应在年初予以公布,每批次土地出让信息应在政府网站及厦门日报公布。
另外,土地出让交易过程应公开。土地市场可通过土地交易市场网站、新闻媒体、读地手册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来实现土地出让交易过程的公开化,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报价信息及交易结果及时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官方网站及手机短信对外公布等。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交易全程的监督,确保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