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海5月25日消息(记者陈俊 北海台记者苏媛)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北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林场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5月18日上午正式启动,北海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行政区域内约470万亩集体所有土地及五大国有农场约19万亩土地和六大国有林场约22万亩土地的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据了解,从2007年5月20日起至2009年5月20日止,凡在北海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国有农、林场,都列入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范围。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土地登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相关的图件资料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经北海市土地登记发证机关实地勘测、调查审核,符合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基本要求的,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颁布土地证书。
这项工作是加强北海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国有农场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土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