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公告视而不见 20余租户被强制搬迁
日期:2008-01-11 08:41:04 来源:海口晚报网
海口晚报网1月11日讯 (记者任林林 通讯员冯琳)对法院要求其限期搬迁的公告视而不见,文明东路上坡下村89号的12家商铺及十余户租户在拖延了近两年后,昨天遭到了法院的强制搬迁。
文明东路上坡下村89号是地方国营海口市塑料厂的原厂址。数年前,该厂以厂区7000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某银行借款,因无力偿还,银行遂将塑料厂诉至法庭。由于在此之前,塑料厂已经擅自将抵押厂区的部分土地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因此2005年,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借款纠纷案做出了民事裁定,并根据裁定依法将塑料厂剩余厂区的5181.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以149万元的价格公开拍卖给海南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拍卖所得偿还银行债务。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厂被拍卖的土地地面附着物为一排两层简易厂房,其中外侧紧邻文联路,一楼被改造成商铺出租。现场法官介绍,拍卖成功后,根据申请,法院从2006年8月开始,一直不间断地将搬迁公告张贴至此,并多次上门做工作,但是由于塑料厂个别留守人员私自将部分厂房出租给他人做铺面、仓库及住所,因而,各租户面对法官们的劝诫,始终持不管不理的态度,坚决不搬,且这样的状况一拖就是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