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开发区总体及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开发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
3、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4、统一规划、管理进区项目,依据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
5、负责开发区的财政、地方税务、国有资产、工商、物价、劳动、人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社会治安等具体管理工作。
6、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7、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8、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工作。
9、行使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和日常党务工作及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对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开发区对外宣传和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和人大、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
6、负责机关的车辆管理、服务接待等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7、负责政策研究和开发区大事记整理工作。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规划建设局
1、负责开发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和实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对开发区内土地的征用、出让、转让、变更等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审查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建筑方案。
4、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园区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等创建工作。
5、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商局
1、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
2、负责招商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开发区对外招商宣传、形象策划。
4、负责投资咨询和项目洽谈,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进区项目的考察、论证和评估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统计、考核工作。
7、负责拟定招商引资政策和激励机制。
8、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9、负责开发区内优化环境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财政局
1、负责开发区一级财政的管理工作。
2、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进行产权登记。
3、负责编制开发区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负责开发区财务审计、监管和对外融资工作。
5、负责开发区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6、负责开发区内基建项目的审核、报批、决算工作。
7、负责区内企业工业生产的调度。
8、负责区内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
9、负责向上级争取技改、创新、融资等方面的项目和优惠政策工作。
10、负责对开发区国民经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经贸发展局
1、负责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各类科技项目及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申报、管理。
2、负责开发区内企业专利、知识产权申报工作。
3、负责开发区商会工作。
4、监测、分析开发区经济运行动态,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各类重大问题。
5、负责帮助协调区内企业做好上市等工作。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综合服务局
1、负责入区项目的全程代理服务工作,对入区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各种证照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2、负责对入区项目建设过程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3、负责对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种税费征收实行统一管理
4、负责保障区内社会治安,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编制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和管理开发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
3、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
4、负责开发区内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
5、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环境优化工作。
6、负责开发区农村工作的日常管理以及水利兴修、防汛抗旱、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办公地点
和县石跋河路与龙潭北路延伸段交叉口 邮编:238200
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李永俊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伋兴祥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 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孙夕军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功锦 党工委委员(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