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简介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是1984年由上海市政府、市人大批准筹建的以制造加工业为主的外向型工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6.8平方公里,现已开发8.78平方公里。是上海市重点开发区之一。 星火开发区具备"七通一平"良好的投资环境,区内实行集中供水、供热、供电和排污,基础设施齐全、容量大、水陆运输方便,土地平坦、无动拆迁之虞;地价便宜,劳动力成本低;有为进区企业提供工商、税务、土地测量、登记等一条龙服务的机构和生活娱乐设施,是海内外企业家投资置业的理想之地。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开发区
优惠政策
除享受上海市对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星火开发区特殊的税收返还政策,即:凡星火开发区内企业由区级财税机关征收入库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实行留区滚动发展的办法,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
产业导向
星火开发区是以制造加工业为主的外向型工业开发区,重点发展化工医药、化学纤维、制浆造纸等行业。
环境保护
地质气象环境
● 地质
开发区土地平整,系滨海冲积平原,土地承重力8吨/平方米,地下水位距地表0.8-1.0米左右,海拔4.6米。
● 气象
星火开发区位于上海市南端,濒临杭州湾。盛行东南季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适中,四季分明,具有海洋性季风气候特点。
气温:绝对最高气温 36.7℃, 极端最低气温 -10.1℃。
年平均气温: 15.5℃, 年各月平均气温范围3.2℃-27.7℃。
相对湿度: 7、8月平均湿度:85%,1、2月平均相对湿度78-80%。
无霜期:230天
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1068.99mm 年最小降雨量:741.7mm。
年最大降雨量:1336.9mm 日最大降雨量:196.6mm。
年各月平均降雨量:43.2-156.1mm。
历年月降雨量最高月份:9月。
●环境保护
星火开发区大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内河水质达到国家四类地面水质量标准;近岸海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海水质量标准。
排放标准
星火开发区属二类大气环境质量区,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排放标准及规定。星火开发区污水排放实行COD总量控制,进区企业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排海总管接管标准。
噪声
工厂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商住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