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举行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上海市区(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加强土地调控,是上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推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上海土地资源稀缺,新增建设用地的潜力和空间非常有限,土地对上海而言特别重要。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利用好、保护好土地资源,把土地节约和集约使用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实施。在用地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要首先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确保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要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要落实到位,要帮助解决其保障和就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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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明确责任,切实理顺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成为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模范,成为“守土有责”的责任政府。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发生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者的责任。是否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
会议要求,要完善各项制度,抓紧土地利用规划落地。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完善土地出让招标、挂牌、拍卖制度等。对于修编的全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抓紧落实。尤其是基本农田,数量要确保,空间要落地。要制定完善全市土地利用计划,作为今后每年土地利用的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为贯彻中央有关精神,上海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调整受益分配机制,规范土地有关税费管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建立健全土地有形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明确各区县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考核的原则、标准和方法。
昨天的市府常务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本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以及其他事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市委常委、副市长周禹鹏,副市长严隽琪、杨雄、周太彤、唐登杰、胡延照、杨定华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