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沪崇书(2010)BA310230201014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三十六条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
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 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日 期 2010-11-19
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滨江规划支三路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依据沪府规(2010)18号《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拟选位置陈家镇拟用地面积12480 平方米拟建设规模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新建滨江规划支三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编号:2010/0227)一份。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