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清朝道光年间,和州南乡有个尹大先生,为人耿直,不畏强暴,凡是穷苦百姓请他写据立状,他总是想方设法要叫富人吃亏,为穷苦人出气,还一文不收,二文不取,深受百姓欢迎。
有一年夏天发大水,低洼处的农田都被水淹的白浪滔天。在这灾荒的年头,穷苦人家只要有一块高处庄稼田,这块田就是一家人生活的命根子。一天,南乡有个老汉名叫王能明,一大早就跑到大尹村找尹大先生,哭诉东家财主张恒兴逼他把祖上留下的那块没有被水淹到的一亩田,上卖青苗下卖田,否则,所欠的一千吊钱的田租债马上还清,还要吃官司。尹大先生听了,深思片刻,心生一计,说:“王能明,你明天就答应卖田立契,当面交钱,我帮你做个代笔中人。”
第二天,尹大先生听了东家财主张恒兴和佃户王能明两人协商买卖田地的价钱后,他不急不忙地提笔写到:“立契据人王能明,家有祖业良田一亩,座落村东,上卖青苗下卖田,卖价二千吊钱,双方当即交付,恐口说无凭,立此为据。”写完之后,当众朗读一遍,乘东家财主付钱给卖主时,尹大先生在小手指上蘸了一点黑墨,暗暗地在“下”字左边添上一撇,然后将田契折叠好,一本正经地交给张恒兴收起来。
王能明接过钱后,转过身就往家里走,路上,他想到明年一家人的日子不好过,不由得伤心起来,眼泪往下直流。尹大先生跟他后头劝道:“能明呀,你不要难过啊!这个钱你先用吧,等东家把田里稻子割过后,你可照样去安种来年午季,若东家财主拖你去见官,不用怕,说我是代笔中人就行了。”
秋收后,王能明在卖掉的那亩田里安种下年午季时,果然不出尹大先生所预料,张恒兴知道后,大发雷霆,立即拖他到州府去打官司。事已临头,王能明也只好按照尹大先生吩咐去做,同东家财主一起去见官。财主一见到州官就下跪道:“启禀大老爷,小人花两千吊钱买他一亩田地,田契上明明写着:‘上卖青苗下卖田’,并立契为据,现在他在我的田里要安种午季,真是目无王法,请大老爷明断,要狠狠惩罚这个刁民。”说完,呈上契约。州官接过来一看,气得把惊堂木一拍:“咄!大胆的奴才,你看,这上面是‘上卖青苗不卖田’的契,你欺上压下,拖下去重打四十大板,罚钱一千吊。”
两旁衙役应道:“是!”拿起堂棍,重重地打了财主四十下。从此,财主张恒兴花钱买打的事,一传十,十传百,一下子就传开了。